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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泰和智慧能源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12
证劵代码
01281
公司名称(中文)
隆基泰和智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LongiTech Smart Energy Holding Limited
公司业务
隆基泰和智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智慧能源解决方案的中国公司。该公司通过两个业务分部进行运营。土地一级开发业务部门主要从事土地一级开发及公建建设业务。智慧能源及太阳能业务部门为客户提供基于冷、热、电、气以及光伏等多种能源的智慧能源综合利用服务。另外,该公司还从事电力销售业务。
所属行业
公用事业
港股股份数目
1484604000(股)
主席
魏强
主要持股人
Global Capital Alliance Limited
董事
魏少军(非执行董事) 韩秦春(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翼忠(独立非执行董事) 魏强(董事会主席) 魏强(执行董事) 韩晓平(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振刚(执行董事) 袁志平(副主席) 袁志平(执行董事)
公司秘书
邹燕红\吴嘉雯
注册办事处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公司总部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悫大厦8楼805室
股份过户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往来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法律顾问
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
公司网址
电邮地址
investor@longitech.hk
电话号码
852-2527-8823
传真号码
852-29696898
智慧能源业务 本集团的智能能源业务,定位于用户侧的综合能源服务,主要从工商业、住宅、公共机构等客户的需求出发,依托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能源云平台(「云平台」),为客户提供基于电、热、气等多种能源的全方位智慧能源综合利用服务,帮助客户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使用成本,构建丰富、清洁、低碳的供能结构体系。 本集团实现上述业务目标是透过将能源系统与互联网技术融合,一方面通过线下拓展电、热、气等综合能源业务,获取优质的能源资产和项目,并通过对电、热、气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赚取稳定的运营和投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在线的云平台系统,将电、热、气等工商业企业及居民用户的能源数据实时上传到云平台,集成并分析大数据,挖掘客户用能潜力,为用户提供包括电、热、气为主的多能互补、智能运维、能源交易、能效分析、谘询管理乃至能源金融、能源大数据等其他全产业链服务。 线下能源业务 于本报告期间,面对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本集团的线下能源业务主要是以稳固并提升原有光伏电站的运营为主,同时,以风险控制为主导,梳理优化原有投资结构。 在光伏业务方面,于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持有的光伏电站数量及总装机容量与去年同期持平,总共11个,总装机容量约64兆瓦,其中10个为工商业分佈式光伏电站,1个为地面电站。于本报告期间,通过对光伏电站的技术改进和加强运维管理,在光伏电站存在自然衰减的情况下,本集团的光伏电站发电量创历史新高。于本报告期间,总发电量约为80,724兆瓦时(二零一八年同期:75,044兆瓦时)。在户用光伏系统业务方面,由于二零一八年国家对光伏行业的政策影响一直持续,二零一九年国家虽然出台了对户用光伏的补贴政策,但出台时间较晚,且从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起才正式实施,补贴标准大幅下降(从人民币0.37元╱千瓦时降至人民币0.18元╱千瓦时,降低了人民币0.19元╱千瓦时)并实行总量控制(从之前的无规模限制到控制在3.5吉瓦左右)。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份,二零一九年度的户用光伏补贴指标即已使用完毕。鉴于补贴大幅下降,令利润空间非常有限,故在此报告期间,本集团主要以消化二零一八年度户用光伏系统业务的库存为主,新业务的拓展量有限。 在热能业务方面,于本报告期间,本集团主要以运营原已建成的分佈式燃气供热项目为主,同时,重新评估了部分供热项目之投资回报及风险情况,对未达标的投资项目进行了收回,对有较好成长性的项目进行了投资,以确保投资收益并控制投资风险。于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收回了对山东海利丰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利丰」)40%的股权投资,同时,投资了关连人士的附属公司高碑店市隆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隆创热力」)40%的股权,并未来视乎隆创热力之实际营运及财务状况、溢利保证之达成程度及其他因素,本集团有权于任何时间进一步增持隆创热力之股本权益至至少51%,故隆创热力将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隆创热力目前在河北省高碑店市运营了一个面积超过600万平方米之集中供热项目,并计划于二零三一年之前将其供热能力进一步增加14,700,000平方米。此外,于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投资并运营了部分校园热水业务,覆盖学生人数约1.2万人。 在增量配电网方面,于本报告期间,本集团主要对原资产进行了优化重组,以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于二零一九年七月,本集团通过在新疆的附属子公司与当地两家国有企业成立配电网合资公司,以充分利用本集团在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和丰工业园区的现有变电站资产,并为本集团提供了日后参与该工业园产能扩张之机会。 在线智能化管理 我们通过云平台的大数据处理和智能化管理提高各项能源的使用效率,确保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并在优化运营的同时助力节能减排、提升用户体验。本集团的光伏电站均接入云平台,可实时监控各电站发电及运行情况,并对电站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及时排除故障,提高电站的发电量。本集团的分布式燃气供热业务,通过智能化管控使燃气模块炉能够在各种环境中保持最佳燃烧效率,设备终端通过传感器采集的供回水温度等项目数据通过4G模块传输到云平台,运维人员可根据数据情况设计设备的运行策略,通过云平台下发指令;同时,通过远程智能化管控,我们能够及时响应天气、工况等的变化并调整运营参数、提升能效。对校园热水业务,本集团通过生态校园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可自动完成能耗数据的采集并生成各种形式的报表及能耗审计报告,实现能耗的动态监管、制定最佳运行方案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热水供应的稳定性,并给出最佳的节能运行方案。 未来,本集团将继续加强对云平台的技术研发和投入,以有效支撑和服务于本集团在电、热、气等板块的数据接入及业务开展。 于本报告期间,智慧能源业务为本集团带来的收益约为人民币116,806,000元(二零一八年同期:人民币529,258,00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77.9%,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人民币193,267,000元(二零一八年同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130,063,00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48.6%。收益及溢利下降主要是因为:受国家光伏行业政策影响,本集团的户用光伏系统业务于本报告期间为本集团带来的收益及溢利大幅下降,及出于谨慎性原则,管理层对户用光伏系统业务的贸易应收账款计提了较大规模拨备所致。 公建建设业务 公建建设业务是指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的保定东湖项目进行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前期投资和后期建设运营管理业务。于本报告期间,公建建设业务为本集团带来的收益约为人民币30,654,000元(二零一八年同期:人民币179,235,000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48,915,000元(二零一八年同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15,107,000元)。收益及溢利的下降主要是因为:受保定政府的土地收储进度及规划等影响,保定东湖项目在本报告期间投资额大幅减少从而为本集团带来收益和溢利大幅减少;同时,由于保定政府对该项目的结算及税费调整,对本项目本集团于之前年度已入账的所得税、部分费用及相关溢利在本报告期间计提人民币47,815,000元之拨备(二零一八年同期:无)所致。 上述拨备属一次性行为,本集团下属之全资附属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与保定政府就保定东湖项目签署了新的补充协议,对该项目的税费结算及收入确认等进行了新的约定,因此该拨备不会对本集团今后对该项目的投资开发及收入确认造成影响。详情见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所发布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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