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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买!惠州这些实体店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12记者11日从市消委会获悉,本月下旬,惠州有71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31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将挂牌。这意味着,惠州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也能享受“无理由退货”,线下消费将更有保障。
据了解,惠州首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共有71家,包括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三环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等。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挂牌后,经营者须向社会公开作出品质、诚信和维权“三大承诺”,覆盖商品和服务领域,涉及质量、价格、合同、售后、知识产权等方面。品质保证,即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不提供不合格商品,不提供来源不明商品,不提供过期商品,不提供缺陷商品,不提供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诚信保证,即不作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明码实价,明白消费;守法经营,诚信待客。维权保证,即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股权激励,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 。
据悉,惠州首批“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则有31家。根据今年试行的《广东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并将承诺的无理由退货相关内容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实体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股权分配,自行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和时限等,但须做到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同时,设置无理由退货受理专区,安排专人跟进,确保退货落实到位。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要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并且要保证退回的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谋取个人不当利益,不得实施“假意购买,恶意退货”或“先试用后退货”等不当行为。
市消委会表示,将持续推进“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增量提质工作。力争到今年年底,全市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5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60家。
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张斐 通讯员王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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