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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内幕交易太离奇!一宗上市公司收购案,涉事三方竟全部"沦陷"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07

一桩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案,收购方、被收购方、牵线人三方竟都有人进行内幕交易

其中一个主体还通过信托计划、股票质押、信用账户融资借钱,打算大赚一笔,却最终血亏1.6亿元。

证监会因为上述案子一口气开出3个罚单。

01、一起A股上市公司收购案背后:竟有多人进行内幕交易

证监会网站显示,该会近日对一起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事项中涉及的内幕交易行为开罚,且一口气就开出3个罚单。

这起收购事项的收购方为A股上市公司宝新能源(000690.SZ),被收购方为创投机构东方富海,还有一家公司首善集团作为牵线人。

结果,三家公司中都有人据此进行了内幕交易。

包括宝新能源子公司宝新资产时任总经理刘兴旺,东方富海时任投委会秘书处秘书长陆朝阳,以及首善集团及其时任董事长吴正新。      

这内幕交易太离奇!一宗上市公司收购案,涉事三方竟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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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时宝新能源的公告,宝新能源计划出资人民币 25.2亿元, 持有东方富海 2.1亿股,占东方富海股份比例为 42.86%。

这内幕交易太离奇!一宗上市公司收购案,涉事三方竟全部

证监会认定,宝新能源与东方富海的上述股权合作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信息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16年9月13日,公开于2017年2月25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9月13日至2017年2月25日。

内幕信息形成的具体过程如下:

2016年8月2日,首善集团与宝新能源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团)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首善集团与宝新能源、宝丽华集团在投资与资产管理、新三板投融资、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税收筹划和财富管理等四个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2016年9月4日,首善集团董事长吴正新介绍宝新能源董事长宁某喜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董事长陈某认识。

2016年9月5日,吴正新到深圳东方富海,向陈某等人介绍宝新能源,为东方富海与宝新能源的股权合作牵线搭桥。

2016年9月7日,东方富海匡某明给吴正新发送了主题为东方富海2015年度工作报告摘要的电子邮件。9月8日,吴正新将该邮件转发给宝新能源子公司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资产)总经理刘某旺。

2016年9月13日,吴正新带着东方富海陈某等一行前往广东省梅州市考察宝新能源。在此次考察中,陈某等见了宝新能源实际控制人叶某能、宝丽华集团总裁温某、宁某喜、刘某旺等人,双方探讨了合作基础,表达了合作意向。双方开会洽谈时,吴正新在场。

2016年9月26日,吴正新和宝新能源叶某能、宁某喜等一行到深圳回访东方富海,见了东方富海陈某等人,进一步探讨双方合作。

2016年9月28日,宝新能源宁某喜召集公司内部会议,会上宁某喜谈到拟通过受让或增资等形式获得东方富海股权,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列出尽调计划,研究宝新能源对东方富海进行收购需要的决策程序,并与东方富海沟通探讨具体的收购方式。9月29日,宝新能源曹某将28日会议纪要邮件发送给参会人员刘某旺等人。

2016年11月1日,宝新能源宁某喜到深圳。宁某喜和东方富海陈某决定双方进行尽职调查。宁某喜通知刘某旺等人组织中介机构到东方富海进行尽职调查。

2016年11月2日,陈某邀请东方富海投委会秘书长陆某阳等8人加入微信群聊,陈某通知所有人称,宝新能源周一进场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各部门要进行充分的准备,股权激励,明天上午十点我们专门开个会,请大家准时参加,与宝新能源的战略合作对公司很重要,特别是秘书处和财务处,董秘要把相关资料提前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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