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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01: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05

债券代码: 136401 债券简称: 16 华润 01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12 日 ? 债券付息日: 2020 年 6 月 15 日( 2020 年 6 月 13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2020年6月15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期 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 16华润01 3、债券代码: 136401 4、发行人: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0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股权分配, 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 3.49%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6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2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6月13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9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49%,每手 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34.90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 2020年6月12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6月13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 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股权激励,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 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 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 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 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 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 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9412(集中办公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51 层 法定代表人: 唐勇 联系人:郭旭、朱佳 联系电话: 0755-8269 1666 转 8506 传真: 0755-8269 1500 邮政编码: 51805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蔡智洋 联系电话: 0755-2383 5300 传真: 010-6083 3504 邮政编码: 518048 3、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 021-68870114 传真: 021-68875802/8209 邮政编码: 200120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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