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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告

小金 05-25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股权激励,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股权激励,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现将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受理范围及信访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本公司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本公司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本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信访举报方式

(一)来信举报

通讯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路特1号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鄂州市政府综合楼404室)。

邮政编码:436099

(二)来访举报

接访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路特1号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鄂州市政府综合楼404室)

(三)电话举报

固定电话:0711—321238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四)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12388@hublairport.com

三、有关要求

(一)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给予保密。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信访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对借信访举报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侮辱诽谤他人的,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干扰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中共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北省监委驻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北 有限公司 关于 机场 办公 监察 纪委 国际物流 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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