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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西渚镇五圣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不法占地案
佚名 01-13
经济打点,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邦畿地打点法》第二条第三款、《江苏省土地打点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西渚镇五圣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惩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1)1号 2010年,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股权专家,股权培训课程,经委托南京华恒测绘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占土地实地丈量,罚款合计人民币4550元,经核查,。
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对合乎结构的754平方米未操作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人民币3770元),地块面积832平方米,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西渚镇五圣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不法占地案 来源:宜兴市自然资源和结构局 工夫:2022-01-10 16:19:20 阅读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0184 生成日期 2022-01-10 公开日期 2022-01-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恒久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结构局 公开模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情况 有效 公开步伐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邦畿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结构。
此中农用地78平方米(此中农村路线78平方米)、未操作地754平方米(此中其他草地754平方米),监察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当事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西渚镇五圣村村民委员会行政惩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1)1号 2010年。
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惩罚决定如下:1.责令当事人15日内将不法占用的832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宜兴市西渚镇五圣村集体经济组织;2.充公不法占用合乎土地操作总体结构的农用地上建造的78平方米房屋;3.对不法占用的合乎结构的78平方米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人民币780元),属不法占用土地行为,该地块占用的832平方米都合乎宜兴市邦畿空间结构近期施行计划,股权激励方案, E-Mail:引荐给好友 打印本页 。
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地块建造安放小区,土地所有权属为西渚镇五圣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比对,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地块建造安放小区。
执法 分类词 方案,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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