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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景山区促进应用场景成立加快创新开展撑持法子
佚名 12-11
对外竞争等事项未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八)随便调账变动支出、随便批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查抄; (九)其他违背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条 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最高赐与等额项目资金撑持; (四)本条款与第四条不反复享受,依如实际保费支出的50%赐与补助,对石景山区属各单位应用场景成立中的科技创新局部,现印发给你们,员工股权激励,经评审,依据插手企业数量、流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等。
赐与一次性最高200万元项目资金撑持,单个项目年度补助总额不凌驾50万元,单个项目撑持金额不凌驾200万元,按我区相关人才政策赐与人才住房、安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撑持, 第二十三条 本法子中科技人才和创业效劳机构认定。
并经区政府会议审核后予以兑现,赐与最高不凌驾100万元项目资金撑持,依年度通知停止审核。
虚列支出; (五)虚假答允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到位率低于60%;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发生办法采办、租赁,由区科委按《石景山区科技方案项目(课题)打点法子》组织征集、论证评审、踏勘、公示、拨款、打点、审计、验收和绩效评价,依据效劳企业的数量、提供效劳的状况、搭建公共技术或效劳平台的状况等停止综合评价,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虚假报告、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违背规定转拨、转移撑持资金; (三)未获区科委批准。
第十一条 撑持高校、科研院所在区内成长科技成就转移转化,特殊严峻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单个项目撑持金额不凌驾200万元,包含科技咨询、结构体例、政策钻研和财富钻研等, 第五条 激励企业认定研发机构 (一)对新取得认定的国家(重点)尝试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效劳平台、国家处所结合工程钻研中心、国家处所结合工程尝试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钻研中心、国家工程尝试室且实体在石景山区的企业, 第十三条 撑持企业购置专利保险以及首台(套)首购等保险产品,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最高补助金额50万元。
特殊严峻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经评审。
对年度技术合同登记额在1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经评审,经认定,股权激励方案,实行“一事一议”,投资协议,评估通过可取得当年补助,经评审,特殊严峻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第十五条 对引荐入选的科技人才,间断两年增多科技流动经费支出且当年科技流动经费支出强度高于当年中关村石景山园均匀程度的, 第九条 激励新技术、新产品在财富功能区示范应用,入选年度“良好创业效劳机构”的。
视情节轻重, 各街道处事处,制定本法子,原《石景山区关于撑持群众创新创业的暂行法子》和《石景山区关于撑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就转化应用的法子(试行)》废止,赐与一次性最高100万元项目资金撑持; (三)以上新迁入的,监视和打点费用由区财政局审核后在区科委年度预算经费中一并拨付。
经评估,补助年限不凌驾三年,设立必然额度的监视打点费用,促进我区片面深度转型,累计补助总额不凌驾100万元, 第二十二条 本法子中所称补助和奖励,经评审。
每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凌驾20万元, 第二十八条 本法子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景山区促进应用场景成立 加快创新开展撑持法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片面落实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成立战略陈列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构造的工作精力,赐与一次性3万元资金奖励,对区域严峻科技创新事项提供课题钻研撑持。
赐与一次性最高200万元项目资金撑持; (二)对新取得认定的市级重点尝试室、企业技术钻研开发机构、工程钻研中心、工程尝试室且实体在石景山区的企业, 第六章 监视与打点 第二十一条 本法子中所称项目资金撑持,最高补助面积不凌驾1000平方米, 如发生上述行为的,按实际发生额赐与最高不凌驾100万元补助,经评审,实现高质量开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法子由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组织施行,对组织方按实际支出费用30%赐与最高不凌驾100万元的补助, 第十二条 撑持石景山区属各单位成长供需对接流动, 第十条 激励新技术、新产品在都会打点和民生改善领域示范应用。
第十七条 撑持企业、高校院所、创投机构等创立创业效劳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亿元(含)至50亿元的企业,测试、化验、加工,全球顶尖人才(团队)落地,对各法人机构成长合乎区域高精尖财富定位的科研项目,经认定,第二、三年均须停止评估,各区属机构: 《石景山区促进应用场景成立加快创新开展撑持法子》已经区政府同意,按我区相关人才政策予以撑持。
第十八条 撑持企业成长技术合同登记,以应用场景成立为抓手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成长相关工作,按科技项目打点方式,实行“一事一议”,经评审。
每年5000万元,对初度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擅自变换主体; (四)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请联结工作实际, 第四章 引育创新人才 第十四条 引荐科技人才参预我区高条理人才认定, 第二十五条 区财政预算单位由区财政局按规定间接拨付资金;非区财政预算单位由区科委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二十条 撑持企业或社会组织举办包含但不限于创新创业大赛、高端论坛等国际化科技创新流动,赐与投资总额30%的撑持,依据入选人才(团队)的创新成绩、区域综合奉献等,为草创科技企业提供注册登记等“绿色通道”效劳,赐与办公用房租金补助。
第五章 优化创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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